西江日报讯(记者 潘粤华 通讯员林生伟) 男子因交通事故导致一级伤残,需长期卧床。高要区人民检察院得知情况后对其开展司法救助,将 2万元救助金送到其手上。这是高要区今年首宗服务脱贫攻坚的司法救助案件。
据了解,救助申请人李某文在 2007年时,因一起交通事故导致一级伤残,生活不能自理。他年老多病的父母没有劳动能力,一家三口只靠李某文每月的低保金和残疾人护理补贴生活,是建档立卡贫困户。虽然法院判决加害人需赔偿李某文107万多元,但其只赔偿了一小部分,其余至今未全部赔给李某文。李某文也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,生活极度困难。
高要区人民检察院经走访核实后,根据有关规定,认为李某文符合救助条件。该院将2万元救助金送到李某文家中,并联系高要区民政局等有关部门,协助他及其父母申请其它有效的专门性救助,使其多渠道获得社会救助。